旅游合同簽署注意事項
國慶長假即將來臨,出境游又將迎來一波高峰。合肥市消協人士提醒,與國內游相比,境外游因為語言不通,法律、風俗不同,消費者對于旅行社的依賴性更大,也更容易上當受騙。因此,在選擇和消費的過程中,應該格外謹慎,以免發生糾紛。
其中,對于價格明顯低于運營成本的線路,消費者在選擇時要謹慎甄別。根據投訴來看,部分旅行社存在“隱性消費”或在“特價游”過程中強制消費情況。因此,消費者在參團時切勿只考慮價格因素,還要從旅行社資質、消費者評價、行程安排等多方面進行衡量比較。
與旅行社簽訂正規的合同十分重要。在合同中要明確團費所包含的項目、具體行程安排以及購物次數、自理費用項目等內容。一些旅行社合同中服務項目、服務范圍表述較為籠統,而后期旅行過程中則存在一些自費項目,往往容易在旅行過程中引發糾紛。在簽訂合同前,消費者應詳細查看合同條款,注意其中的旅游服務內容是否具體,旅行社如果違約承擔的責任是否明確等。對因不可抗力中斷的旅游,合同中應注明解決辦法,在支付團費、保險費后還應索要正式發票。
此外,在境外旅游購物時,對于導游的勸導、商家的宣傳和口頭承諾,消費者要保持應有的警惕。合肥市的陳女士不久前參加了某旅行社組織的境外游,途中導游將他們帶到一家珠寶公司。珠寶公司導購小姐給他們推銷各種首飾,并說如果不放心可以去鑒定,陳女士便買了近3千元的金首飾;貒笞屑毑炜,覺得顏色、質地都與當時介紹的不同,于是送到檢驗機構鑒定,結果系假冒商品。再一看購物發票,不僅沒注明公司的名稱、地址、電話等,而且連產品名稱也是簡稱。合肥市消協人士也提醒說,在購買貴重物品前,要事先充分了解物品特性是否符合自身需要,避免沖動消費;在購物前要仔細挑選,多看幾家,了解基本的性價比,不要倉促購買,特別要防止買到假冒偽劣商品;購物后,要主動索取購物憑證,以便事后維權。
——旅游合同簽署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