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繞長海縣“現代化海洋牧場”建設的中心工作,長海縣工商局積極探索建立“市場+訂單+漁戶”的漁業發展模式,積極開展“訂單漁業”工作,以訂單為紐帶將養殖戶、中介組織、龍頭企業等市場主體緊密聯系在一起,促進形成生產、加工、銷售為一體的產業鏈條,將市場延伸至終端消費領域,在推進漁業結構調整、加快漁業產業化進程、增加漁民收入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實現了市場、企業、漁民三方共贏。2013年,共促成簽訂漁業訂單11分,發展灘涂養殖面積2000多畝,產值達1000多萬元,為漁民增收200多萬元。
長海縣工商局充分發揮行政指導和市場監管的工作職能,推行“三導”舉措,扶持“訂單漁業”健康發展:
一是積極宣傳引導。“訂單漁業”作為一種新型的農業生產經營模式,起初并不被當地漁民認可。為了推廣這種較為先進的漁業經營模式,長海縣工商局的工作人員進漁村、蹲船頭、訪漁戶,利用各種機會向漁戶宣傳“訂單漁業”的優勢,并聯合養殖協會,利用漁業技術培訓、工商年檢等時機,組織漁民參與“訂單漁業”相關知識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促進其對“訂單漁業”的認可。2013年,共發放漁業訂單宣傳資料160多份,組織培訓3次,受訓人數200多人。
二是全程跟蹤指導。長海縣海洋資源豐富,漁民捕撈和養殖戶養殖的海產品90%以上以原料銷鮮為主。前些年,由于當地漁民傳統的經營模式,不能及時順應市場需求,導致部分漁戶出現了增產不增收的情況。近年來,長海縣工商局大力開展“訂單漁業”工作,引導當地漁民與加工企業簽定訂單,將直接捕撈的水產品在漁船出海前就定好了銷路,同時為加工企業搭橋尋找對口買家,以訂單形式建立與外界市場的長期產供關系,常年進行蝦夷扇貝、海參等系列養殖產品和經濟魚類的深加工,產品銷往全國各地以及美國、加拿大、日本、歐洲等國家和地區市場,效益非常明顯,就連一些價格較低的小雜魚都成了寶貝。漁民增收,企業壯大,市場知名度更是得到了提升,“獐子島”、“海洋島”、“財神島”等商標先后榮獲中國馳名商標。
三是健全制度督導。為了防止“訂單漁業”合同簽訂后,加工企業毀約不收購、養殖業戶或漁民不銷售產品等問題,長海縣工商局充分發揮合同監管職能,對漁業訂單從簽約到履行實行全程跟蹤督導,確保合同履行到位,保護企漁雙方的利益。針對有可能出現的違約情形,在合同中規定了雙方的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方式,一旦發生糾紛,保證有據可查。同時,建立健全各項監管制度,通過日常巡查,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等形式,督促漁業生產加工企業落實合同管理制度,遵紀守法,講究信譽。
“訂單漁業”工作的開展初現成效,在下一步的工作中,長海縣工商局將繼續做好“訂單漁業”的宣傳工作,利用政務公開日等時機擴大對“訂單漁業”的宣傳范圍,同時加強對典型的“訂單漁業”案例的宣傳,讓廣大漁民更加真切的感受到這種先進經營模式的優勢和好處。要深入漁民和加工企業之中,繼續為他們牽線搭橋,同時通過各種渠道舉辦各類培訓班,為企業和漁民普及相關知識和法律法規。對已經簽定訂單的企業和漁戶,將進一步加強監督監管,認真解決合同糾紛,完善市場公示制度,對違約企業和漁戶進行公示和警示,推動“訂單漁業”持續健康發展。
——長海縣訂單漁業為新農村建設和發展注入新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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