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海縣首份區域性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在海洋鄉簽訂
截至10月底,長海縣全面開展了工資集體協商并簽訂了區域性工資集體合同,成為我市以鄉鎮為單位全面推行區域性工資集體協商的縣區之一。
10月18日,長海縣第一份區域性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在海洋鄉簽訂。全鄉以海洋經濟為主的中小企業,在確定企業工資制度、工資支付形式、企業最低工資標準、年度平均工資水平及工資增長幅度上,從此有了規范性制度。長海縣第一份區域性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就勞資雙方經過認真協商辯論最終達成協議:2010年至2012年間海洋鄉轄區企業最低工資標準不低于大連市規定最低工資標準112%;全鄉企業職工年平均工資水平應達到2萬元;年度工資增長幅度10%以上。
隨著海洋鄉區域性工資集體協商的啟幕,短短數日,獐子島鎮、廣鹿島鄉及大長山鎮、小長山鄉陸續推進。大長山島鎮的協議內容更加廣泛、細致,結合地區具體情況,把最低標準工資、工資增長幅度等內容按照養殖、捕撈、建筑、服務等不同行業,分類確定不同的標準,其中,養殖、捕撈等行業的月最低工資標準達到了1500元,比大連市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高出67%。
另外,多年來在海島從事漁業捕撈和養殖業的外來務工人員雖然年收入可觀,但部分小企業雇主月支付職工工資方式隨意性較大,這一勞資問題也有望通過工資集體協商得到根本改善,區域勞動關系將更趨和諧穩定。
——長海縣首份區域性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在海洋鄉簽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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