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市旅游局召開全市旅行社業務綜合檢查工作會議,傳達全國旅游監管工作會議精神,部署開展全市旅行社業務綜合檢查工作,我市各旅行社總經理300余人參加了會議。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國旅游監管工作會議精神,加強旅行社行業監管,規范旅游市場秩序,根據《旅行社條例》和《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市旅游局決定開展這次全市旅行社業務綜合檢查。
這次綜合檢查是對我市旅行社貫徹執行《旅行社條例》、《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和相關規章規范的一次全面檢查。檢查內容包括旅行社的基本狀況、2010年的經營情況、經營場所證照及投訴電話等公示情況、旅游服務質量和安全制度落實情況、旅游合同管理情況、團隊檔案管理情況、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情況和存儲質量保證金情況等。市旅游局將通過檢查,全面了解旅行社行業發展狀況,督促旅行社完善相關規章制度,落實法規規章對其經營活動的各項要求,糾正違法違規行為,增強規范經營的自覺性,不斷提升旅游服務質量。
這次綜合檢查將自3月1日起為期一個月,通過旅行社自查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現場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在旅行社自查并上報檢查情況的同時,市旅游局將組織若干檢查組,深入旅行社進行現場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將分別不同情況依法作出處理。特別是對于旅行社不按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險,不按時增補質保金、不按要求參加綜合檢查等問題,市旅游局將責令限期整改,拒不改正的,將依法嚴肅處理。這次旅行社業務綜合檢查結果,將于4月中旬在行業內通報并向社會公示,記入企業誠信檔案。從今年開始,我市將把旅行社年度業務綜合檢查形成工作制度,于每年年初定期進行。
市旅游局要求各旅行社按照有關要求,對照《旅行社條例》、《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和相關規章規范,認真開展自查自糾,按時完成綜合檢查材料準備和網上填報工作。有關材料和填報數據要真實準確,不得弄虛作假。要以這次綜合檢查為契機,進一步增強社會責任感,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和規范,特別是服務質量管控體系,不斷提升經營管理和服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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