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旅游“組合拳”,秩序排在第一位
15日在江西南昌召開的全國旅游工作會議上,國家旅游局局長李金早表示,治理旅游市場秩序問題將打出組合拳,包括對旅游市場秩序問題實行一票否決,摘掉一批市場秩序混亂的A級旅游景區、星級旅游飯店牌子。
建立旅游市場秩序綜合評價制度,按季度發布各地旅游市場秩序綜合水平指數;建立健全服務等級“退出制度”,摘掉一批市場秩序混亂的A級旅游景區、星級旅游飯店牌子……近日,國家旅游局針對廣受游客逅病的旅游市場秩序混亂問題打出旅游服務提升“組合拳”,相信隨著新政的執行,各大景區、星級飯店的旅游秩序將為之一新,也將惠及廣大游客。
但高興之余,筆者也有疑慮,這次的制度執行會不會再次淪為“一紙空文”?
筆者的懷疑源于實際中旅游法規的執行尷尬。比如,我國自1999年10月1日起實施的旅游區等級劃分與評定相關辦法就已經規定,各旅游景區質量等級評定不達標的,要降低或取消等級,但實際執行中又有幾家降級、摘牌?
又如,旅游法實施后,黃金周期間,景區“爆棚”、游客“滯留”、游客被強制消費甚至被辱罵等不和諧事件讓這部法律遭遇尷尬。歸根到底還是旅游法規定的旅游規劃執行評估、景區開放、景區流量控制、安全風險提示、高風險旅游項目等關鍵性制度尚未出臺。
再如,旅游法規定,旅行社應當與其聘用的導游簽訂勞動合同,支付勞動報酬,繳納社會保險費用,旅行社臨時聘用的導游為旅游者提供服務的應當全額地向導游支付,但實際中并未得到執行,等等。
由此看來,有了好制度還需要真執行,否則再好的制度也只能成為擺設。如今,國家旅游局又在旅游市場秩序整頓上打出“組合拳”,筆者建議,在制度實際執行中,要著力強化地方政府對旅游市場治理規范的主體責任,配套制訂好具體的執行細則,同時著力抓好貫徹執行,只有讓旅游法的規定能落到實處,才能取得好的效果。
同時,筆者建議各級不妨先抓住旅游服務等級“退出制度”這個牛鼻子,對那些長期經營管理不善,景區接待游客量嚴重不足,接待設施和服務質量嚴重下降,游客好評率較低,社會反響較差,出現游客重大服務質量投訴和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景區,該摘牌的摘牌,該降級的降級,如此一來,旅游市場方能迎來滿面春風。
——文明旅游“組合拳”,秩序排在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