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旅游服務質量“萬名社會監督員”工作方案》和《旅游服務質量社會監督員職責和工作辦法(試行)》印發實施。旅游服務質量社會監督員從各級人大、政協、旅游相關部門、媒體、專家學者等社會各界代表中選聘,主要負責監督旅游經營者及其從業人員的旅游經營行為和旅游服務質量,監督廁所、旅游標識等旅游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是否存在布局不合理、使用不方便、達不到安全衛生要求等問題,對規范旅游市場秩序、提高旅游服務質量、改進旅游公共服務提出意見和建議,協助開展旅游法律法規、文明旅游宣傳工作,引導消費者依法合理維權和社會公眾理性反映訴求,監督旅游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情況等。同年4月25日,來自全國各地、各個行業、各個層面的近萬名社會監督員正式上崗履職。兩年來,社會監督員從文明旅游、鄉村旅游、旅游安全等方面積極建言獻策,監督作用得到初步發揮。
______【全域旅游大詞匯】旅游社會監督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