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誤入旅游陷井
3·15剛過,對于那些最新公布的劣質商品你應該有了防范。而提到旅游這個在個人消費結構中所占比重越來越大的無形商品,如何在出行前鑒別品質的高低,仿佛依然有些難辦。國家旅游局本月初剛剛印發執行《關于加強監督管理規范旅游市場秩序的工作意見》并發了2010年全國旅游投訴情況通報。“零負團費”、“強迫購物”、“黑一日游”等現象依舊存在。面對這些陷阱,如何避免?我們請各位旅游專家在此幫您見招拆招。
陷阱破解
陷阱 one
旅行社擅自增減旅游項目
典型案例:小周為了讓來京看望自己的父母高興,給他們報了一個“一日游”的團,“景點豐富,價格低廉”。可最后景點沒時間玩,大部分時間都花在了景點邊上的玉器店里。不少游客都要求盡快去景點,可導游不讓,必須乖乖買東西,大好的一天就這樣被臨時增加的購物項目給浪費掉了。
>>專家支招
擅自增加購物項目是那些黑旅行社慣用的招數,因為報價低,他們就得從購物的提成中把成本撈回來,而這些歸根結底還是花的游客身上的錢。若想避免,首先是不要報低價團,其次在簽合同時,寫明由旅行社安排的購物次數、停留時間及購物場所的名稱。這樣到了行程中,游客就有權拒絕參加旅行社及導游在合同之外安排的購物活動。即使真要買,購物后應要求商家開具有效發票并保存好購物小票,如商家拒絕或拖延開具發票,就更要謹慎了。
陷阱 two
旅游行程中降低服務標準
典型案例:張大爺和老伴報名參加了某旅行社組織的“夕陽紅豪華團”,報名時價格僅2000多元的行程中寫著“雙飛”、“全五星住宿”、“豪華空調大巴”、“八菜一湯”等字眼,結果老兩口一趟走下來才發現完全不是那么回事。首先回程時領隊說飛機票預訂不上了,只能火車硬臥返回,而且除了在一個城市住了兩晚五星級酒店外,其他城市均是三星或四星,團餐也莫名其妙的從“八菜一湯”直接降級為了“五菜一湯”,“舒心之旅”徹底泡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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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挑選旅游產品就跟買東西一樣,首先得先看品牌,沒聽說過的小旅行社一定不要報。像張大爺老兩口遇到的旅游行程中降低服務標準的問題,其實在出行前就有辦法識破。比如它雖然在行程單上寫得很好,又是“雙飛”、又是“全五星”,但作為游客不能輕信,多看幾家其他大旅行社同等條件線路的報價,如果人家都是在三四千元左右,那么它這個2000多元的團就一定有問題,因為連最起碼的機票、酒店成本都不夠,所以只能靠降低服務標準或是其他一些手段來湊合了,這時吃苦受罪的便是游客。
陷阱 three
導游未盡職責
典型案例:李小姐和老公參加了某旅行社組織的“6日某海島純玩游”。他們滿以為這將是一趟滿意的蜜月之旅,可行程第一天,地接導游就要求游客每人再交300元的費用,觀看某表演,面對這樣的插曲,大多數游客表示不愿意參加,導游于是讓司機將大巴停下不走了,并對游客說“你們不交錢,我就沒錢安排晚飯,賓館房間的鑰匙也拿不到”。最后經過反復爭執,在與導游談妥了人均100多元的價格后,20多名游客無奈觀看了“某表演”。顯然,這樣的“業績”讓導游很不高興。在隨后的行程中,導游要么不給發房卡,讓幾十個人沒有地方住;要么與旅游大巴的司機一起消失,將游客丟棄在海灘……
>>專家支招
要想解決李小姐夫婦的問題,需要在出游前和出游中分別應對。首先在當初與旅行社簽訂旅游合同時,要對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做出明確約定,合同中應明確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名稱和價格,并標明游客有自由選擇的權力。有時旅行社可能單方面提出的所謂“臨時安排”、“由地接社或導游隨機處理”等含混用語,游客必須謹慎,在源頭上避免導游可能發生的“惡行”。如果在行程中,導游依然因為自身利益沒能滿足而拒絕繼續履行合同、提供服務,游客不要慌,可以立即打電話向旅游目的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投訴,要求立即制止導游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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